要当心!典型案例第二弹——公寓中的“美容师”别轻信
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广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转发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
上一回
小编给大家介绍了
五个非法医美的典型案例
让人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作为典型案例的第二弹
今天带来的四个案例
皆为“公寓美容师”系列
看完以下“血的教训”
今后可要当心了~
1
重伤二级?!
2017年9月8日,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大石派出所关于魏某在某房屋涉嫌无证行医的情况通报,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址房屋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8个一次性针头、1副加压注射器、1瓶麻舒痛乳膏等医疗器械和药品。经查实,魏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上述地址民宅内独立为患者李某、刘某等实施医疗美容注射活动。
现场照片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为患者李某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
“因面部玻尿酸注射导致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左眼视力无光感的诊断成立。目前左眼视力盲目5级,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鉴定结果显示魏某非医师的行为与患者李某左眼视力无光感存在因果关系,给患者造成了伤害。
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予以责令停止诊疗活动,并对其作出没收药品和器械,并处8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魏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
2
放开那女孩
2017年10月,群众举报称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东凌广场某公寓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情况。执法人员联合永宁街食药监所等部门依法对被举报的场所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对外标示“某某·医学美容”,有OPT脱毛机一台,有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废物等,一名女性顾客正在接受下巴玻尿酸注射服务。
经查,该公寓为林某承租经营,自2016年10月初开始在该公寓为顾客提供注射玻尿酸与肉毒素、冰点脱毛等医疗美容服务。经查明,林某未取得医师资格,其经营的该“医美工作室”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查处现场
增城区卫生计生局依法对林某予以没收药品、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45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8000元的行政处罚。将该案作为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线索通报区公安分局。
3
阿柳都不忍了!
2016年11月,家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的柳女士通过朋友圈认识了“某某微雕工作室”的老板周某,在其鼓动下做了双眼皮手术。谁知手术后的柳女士眼睛看东西有重影,有时还会出现剧痛,于是愤然举报。2017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址房屋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搜查发现“无创水光仪”“YAG黑脸娃娃美容仪”“OPT完美脉冲冰点脱毛嫩肤仪”“极线音波拉皮美容仪”等仪器……看起来十分“专业”,而且宣称可以做各种美容项目。
店主周某承认曾经给予投诉人柳女士开展“割双眼皮”手术。同时也承认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万达广场公寓内开展生活美容项目长达1年。
经执法人员询问,周某承认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合并对周某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及药品、器械,并罚款人民币60300元的行政处罚。
4
我们注意你很久了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经过长时间的蹲守与摸查,从来访登记中发现某公寓内涉嫌非法医疗美容。2018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对涉案地址进行突击检查。
氯化钠注射液38只,医用棉签1包,一次性使用橡皮检查手套1包,一次性使用手术单2包,利尔康碘伏消毒液1瓶,乙醇消毒液1瓶,无中文标识药品1批(部分已使用)。
何某已经为客人的小腿敷药,并准备为其打瘦腿针(肉毒素注射),卫生监督人员见状立即阻止了该活动。
曾先后使用现场发现的无中文标识药品为客人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并出示部分客户的微信转账记录。
何某承认,现场的药品都是通过网购或代购买回来的,没有相应的票据。查明,何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现场发现的无中文标识药物,不属于我国允许批准生产、合法的药物,故视同假药。公安机关对何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将何某带走。
何某因使用假药为顾客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违反《刑法》第141条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这些不具备专业资质的“美容师”
凭借着朋友圈的隐性宣传
和藏匿在“公寓美容室”中开展服务
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图片源自网络)
非法医美危害大,切勿
以
身
试
法
!
广大的爱美人士
也一定要掌握相关的常识
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就诊~
最后小编考考你们
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时
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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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监督所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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